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建筑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情况,2家检验机构和3家企业实验室结果为不满意。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朱祝何)7月11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2016年建筑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各有47家检验机构参加了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各有46家提供的比对结果为满意,2家结果为不满意。共有93家企业实验室参加了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89家提供的比对结果为满意,1家结果有问题,3家结果为不满意。共有20家企业的实验室参加了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比对结果均为满意。
为提高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各实验室的检验水平,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开展了建筑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工作。
《通报》显示,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登上了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检验结果不满意检验机构名单。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上了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检验结果不满意检验机构名单。企业实验室方面,河北鸿桥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列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检测结果有问题企业名单,而检测结果不满意企业名单包括保定市永泉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华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三洋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比对活动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要求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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