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协会介绍
  • 协会动态
  • 新闻中心
  • 公示通告
  • 会员展示
  • 入会申请
  • 标准法规
  • 技术创新
  •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党建工作
  • 政策新闻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企业新闻
  • 动态新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
时间:2022-04-08 14:00:00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原我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1〕155号)规定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厅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各市(州)和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可参照本通告规定延续。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特此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日


上一篇:关于建筑防水行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下一篇:2022年1-3月建材行业运行情况
协会介绍| 协会动态| 新闻中心| 公示通告| 会员展示| 入会申请| 标准法规| 技术交流|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8-87443239         四川省建筑防水协会版权所有   成都网站建设:三以网络

公众号.jpg

  欢迎扫码关注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8号成达综合楼一单元19楼82号(中国银行旁)   蜀ICP备2022016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