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弘扬诚信文化,普及信用知识,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5部门发布《关于联合开展四川省“诚信企业家”及“诚信企业”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1〕156号)。请符合要求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林草局、成都海关、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大数据中心。
(二)承办单位: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活动设组委会办公室,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会议室。
注:本次评选宣传活动唯一官方网络报名、投票平台为四川新闻网(http://www.newssc.org/),请谨慎识别信息源。
二、评选范围
诚信企业家:在四川省内注册,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信用资质良好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信用观念强,信用良好,并在诚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诚信企业:四川省内注册,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信用资质良好的企业,且企业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评选实施
(一)宣传启动期(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4日)
(二)网络报名期(2021年6月15日一2021年7月30日)
(三)初步审核期(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6日)
(四)网络投票期(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8日)
(五)专家评审期(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5日)
(六)评选结果公示期(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3日)
(七)表扬和后续宣传期(2021年9月4日—2021年12月20日)
四、报名要求
(一)四川省“诚信企业家”
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2.政治觉悟高,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公众形象;
3.所在企业担任最高管理者三年以上(含三年);
4.坚持诚信经营,本人近期连续五年以上(含五年)无重大失信记录;
5.所在企业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按规定标准及时交纳职工养老保险、有良好信誉记录,劳动关系和谐;
6.所在企业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
7.所在企业的生产项目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8.无重点关注名单等不诚信记录和不诚信投诉。
(二)四川省“诚信企业”
1.企业经营年限必须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2.企业信用情况良好,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的相关规章,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参加各项社会保障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和满足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4.生产经营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
5.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6.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评选数量
活动将评选出“诚信企业家”100名;“诚信企业”1000家,其中互联网企业100家。
六、报名方式
一是企业家及企业自行报名;二是由相关厅局、行业协会组织推荐。以上两种方式均在四川新闻网首页“四川省'诚信企业家'及‘诚信企业'评选宣传活动''专题页面中报名。
网址:http://zq.newssc.org/system/topic/10624/index.shtml
附件:
关于联合开展四川省“诚信企业家”及“诚信企业”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四川省建筑防水协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