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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等级认定!
时间:2020-08-05 15:00:00

为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7月10日,人社厅发布《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7月20日,相继发布《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防水工职业资格明确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通知具体要求:

一、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今年年底前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三、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严禁违规、突击发放证书。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四、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动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遴选发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指导其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劳动者实现技能提升。

五、有关后续工作。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可以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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