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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带、安全帽使用的通知
时间:2020-04-09 16:00:00

成住建发〔2020〕95号


成都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带、安全帽使用,让安全带、安全帽真正成为作业人员的“生命带”、“生命帽”,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高坠等事故频发、多发态势。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和《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带、安全帽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底线思维

今年一季度,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多起高处坠落事故,高处坠落仍然是我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高空作业不系挂安全带、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原因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是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督促一线施工作业人员规范佩戴、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严格规范使用

(一)安全帽使用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下颌带必须扣在颌下,稳定牢固,并调节好后箍,防止晃动和脱落。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时应确保安全帽下颌带稳定牢固,避免发生物体打击、高坠时,因安全帽佩戴不牢造成安全帽脱出直接伤害头部。

(二)安全带使用要求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在进行脚手架搭设、高处模板拼装、临边护栏安装、钢结构安装等移动频率较高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全身式双卡扣安全带( 即五点式双卡扣安全带),保证作业过程中至少有一个有效安全扣在使用。其它移动频率较低的高处作业可使用单卡扣安全带( 五点式单卡扣安全带)。安全带上的绳带(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安全带应高挂低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如无固定挂处,应拉设安全绳(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尼龙绳),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从近期发生的几起高坠事故看,事故发生人员多为工地勤杂人员,勤杂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安全带,施工单位应督促勤杂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有效防止高坠事故发生。

 

三、加强教育培训

今年受春节放假和新冠疫情影响,建设工程项目停工时间长,复工返岗人员中第一次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较往年增加,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重点要加强对作业人员防高坠、安全防护用品规范使用为重点的教育培训,按规定配发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按要求使用。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7日,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再教育。

 

四、开展随机检查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近期要加密对在建工地的安全施工检查频率,重点对安全带、安全帽使用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再培训、再教育情况和防高坠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问题严重的应纳入信用管理。市住建局将在监督机构日常巡查和企业、项目部自查的同时,采用智慧工地线上抽查和“双随机”线下督查的方式,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带、安全帽使用情况开展随机检查,对违反以上行为的纳入信用管理。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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