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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建厅:禁止使用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等4种防水产品
时间:2017-04-26 09:09:0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发布云南省建设领域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防水产品目录的通知》,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焦油型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被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被列入限制使用目录。

该通知指出,为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按照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 结合云南省防水防腐保温行业协会《关于发布云南省建设领域限制和禁止使用防水产品目录的请示》, 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会议审査通过,现予发布《云南省建设领域限制和禁止使用防水产品目录》。

  附:《云南省建设领域限制和禁止使用防水产品目录》

一、限制使用的防水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限制范围

限制使用原因

限制使用依据

实施时间

1

石油沥青纸胎油毡

不得用于防水等级Ⅰ.Ⅱ级的建筑面及各类地下防水工程。

耐久性差,施工过程污染环境。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发布之日

2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不得用于防水等级Ⅰ.Ⅱ.Ⅲ级的建筑面及各类地下防水工程。

拉力和低温柔度指标低,耐久性差。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发布之日

3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

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的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除上述限制外,凡在建筑防水工程中选用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时,必须是采用一次成型工艺生产且聚乙烯膜层厚度0.5 m m以上(含0.5 m m)的,并应满足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

产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发布之日

二、禁止使用的防水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禁用范围

禁止使用原因

禁止使用依据

实施时间

1

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

产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发布之日

2

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

施工质量差,生产和施工过程污染环境。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发布之日

3

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

产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生产和施工过程污染环境。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发布之日

4

焦油型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

施工质量差,生产和施工过程污染环境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发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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